为深入贯彻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强化党员与公职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近日,我们邀请了上海市嘉定区律宏法律服务商事调解中心吴宇恒律师来到华亭市民中心,面向村内党员及公职人员开展了一期专题普法课程,旨在通过精准解读与系统阐释,推动相关纪律要求入脑入心,切实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课程伊始,吴宇恒律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拉开了序幕。他先从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背景讲起,告诉大家这是2012年12月4日经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党内法规,目的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随后,他逐条讲解了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像改进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轻车简从,精简会议活动要开短会、讲实效,厉行勤俭节约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
在讲解过程中,吴律师告诉大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就是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奢靡之风,倡导廉洁从政、务实工作。为了让村民们更清楚哪些行为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他列举了不少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情况。比如提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他举例说像那种对上级决策只喊口号不落实,或者办事拖沓、对群众态度冷漠的,都属于这一类问题;讲到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他谈到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为了让大家有更直观的感受,吴律师分享了几个典型案例。他讲到有的干部因为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被处分,有的因为违规借用他人车辆受到处理,还有的因为违规发放津补贴而被追责。这些真实的案例让村民们深刻认识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性,也明白了遵守相关规定的重要性。
吴律师强调,公职人员严禁“挂证”取酬、违规兼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6 类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廉洁纪律,还可能引发法律责任;而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提前报备的前提下,允许从事体力劳动(如兼职外卖配送)、投稿赚稿费、自媒体运营(内容不涉敏感话题)等 6 类副业。“区分清楚‘可为’与‘不可为’,既是对公职人员的保护,也是对权力规范运行的保障。”
此次普法课程的开展,切实帮助华亭镇机关第一党支部与华亭村党支部的党员同志们系统掌握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与纪律红线,不仅强化了党员和公职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担当与行动自觉,更为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带头维护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筑牢了思想根基。